(略)年怒江州人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略)
怒江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需要采购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服务,因第一次投标时间截止投标人数不足,现二次公告继续采购,此次报名人数/投标人数若仍不满三家本项目将继续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对医院(略)年1月1日至(略)年2月(略)日的医保数据进行分析评测,安排专家进驻医院开展实地检查(不少于4名专家),重点检查科室医保收费合规性。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含问题、整改建议的规范评测报告。
(二)开展专项培训,解读检查报告、剖析违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解答医务人员医保相关疑问,协助解决复杂合规问题。
(三)检查及培训完成后,提供6个月免费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
(2)重点聚焦医院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肿瘤、麻醉、重症医学、口腔、内分泌、精神科等科室,对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怒江州(略)年专项检查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略)年国家飞行检查负面清单》等国家、省、州相关医保政策及负面清单,全面排查违规内容。
二、项目预算:(略)
三、报名要求(格式自拟)
(一)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需包含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略)年—(略)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略)〕(略)号)规定,在(略)年(略)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略)
(四)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含(略)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五)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含(略)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人:(略)
(四)医保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方式
报名结束后将向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报价材料,本项目将在满足医院需求的情况下按报价最低公司中标,后续结果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方式
怒江州人民医院官网(http:(略)
七、监督
本次采购全程由投诉办进行监督,项目参与投标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投诉办电话:(略)
怒江州人民医院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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