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7日 |
一、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开展控烟工作。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加强全科(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0、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来柯的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以及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和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推进健康柯桥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信息通报机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4)与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绍兴市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8个全额拨款单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齐贤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马鞍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钱清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柯桥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华舍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杨汛桥分院、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安昌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福全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兰亭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漓渚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王坛分院、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稽东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湖塘分院、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夏履分院、绍兴第三医院(绍兴市柯桥区皮肤病防治所)、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21家差额拨款单位院,共29家预算单位。
二、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9624.49万元。
(二)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6962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69.49万元,占95.32 %;政府性基金收入1250万元,占1.8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000万元,占2.87%;事业收入5万元, 占0.01%。
(三)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69624.4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754.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1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64.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8.13万元、其他支出12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36.07万元,公用支出515.64万元,项目支出63272.78万元。
(四)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19.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69.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754.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1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59.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8.13万元、其他支出1250万元。
(五)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69.49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减少1840.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执行数中包含与疫情相关的隔离费用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2754.42万元,占4.15%;科学技术支出(类)2815.34万元,占4.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2.13万元,占0.97%;卫生健康支出(类)59459.45万元,占89.59%;城乡社区支出(类)20万元,占比0.03%;住房保障支出(类)678.13万元,占1.02%。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305.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村级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及定向培养人员经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449.17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及体检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900万元,主要用于名医名院经费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1915.34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医共体信息化和非医共体单位运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4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本级和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7.16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3.58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9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防治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卫生健康管理)(项)790.86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本级机关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公共交通费和体检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175万元,主要用于卫健综合管理、健康浙江工作专项(含计生协会工作经费、复退军人医药费)、惠民医疗工作经费补助(含制卡及系统维护)专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1962.4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区级公立医院药品补差、医护人员五险一金补助、公共卫生人员补助、设备购置补助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5405.6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区级公立医院药品补差、医护人员五险一金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院(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妇幼保健院日常运营经费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4413万元,用于16家基层医疗单位经常性收支差额财政补助、设备补助(含南部山区医疗设备购置更新)及公共卫生服务精品社区管理经费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1558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建设基卫项目补助与标准化建设(含多点执业、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1924.89万元,主要用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体检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严重精障患者救治救助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848.65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共交通费及体检经费等基本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35万元,主要用于美沙酮社区维持门诊的运行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5484.1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金与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金、公益金专项、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含健康促进区创建)、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含执法装备)、免疫接种专项、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补助专项经费、优生促进工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含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适龄儿童窝沟免费封闭治疗、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经费、卫生应急工作等专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46万元,主要为艾滋病免费检测补助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控物资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1145.8万元,主要用于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体检经费等基本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5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金与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金、公益金专项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6.1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4.86万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区妇技中心、区卫生进修学校、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区卫生健康党建服务中心五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5.43万元,主要用于区卫健局、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医院医疗救助。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41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保健经费补助、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10.96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运行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共交通费、体检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老龄健康(含老年人乘车保险)专项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26.67万元,主要用于柯桥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体检经费支出以及重点人群结肠癌复查项目。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经费。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00.3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7.83万元,主要用于八家全额拨款单位的住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51.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5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3165.78万元,主要是2020年执行数中有通过发债等安排的基建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25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25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接种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含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化管理)、设备购置费及场地环境改造支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收入返还(挂号费、固定资产处置、废物处置等医院收入)。
(八)关于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柯桥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3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府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本年预算无安排,将临时追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有关部门督查、各单位交流学习,各类卫生创建、应急演练、医改调研、业务学术活动、等级评审、评选验收等接待支出。2021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增长较多,主要2020年受疫情影响,接待批次较少,预计2021年接待费将会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8.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和区妇技中心两家全额拨款单位专项检查、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科研活动等项目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车辆使用较少,疾控中心新增救护车一辆,共10辆车,按每辆车3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上年无相关支出,主要是区疾控中心拟采购冷链车一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绍兴市柯桥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18%,主要是本年新增了一笔体检经费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柯桥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4辆、其他用车2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7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柯桥区卫生健康局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17.7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指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条件 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41.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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