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惠州-博罗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24日 |
惠州市博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32220230010;项目名称:龙溪街道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项目(龙岗村、长湖沥村)于2023年4月23日经我局批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1.预留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2〕1513号),本项目是落实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条件。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规定,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参照预留规模使用方式编制审批表使用。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来源于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可以保障龙溪街道产业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推动龙溪街道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促进博罗县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预留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9435公顷,共有5个落实地块,位于龙溪街道龙岗村、长湖沥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预留规模使用后,龙溪街道耕地保有量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龙溪街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在龙溪街道落实城乡建设用地3.9435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龙溪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3.9435公顷,布局有局部调整。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4月24日
三、公告方式
在博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龙溪街道办事处及龙岗村、长湖沥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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