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由于合肥格美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田家庵区曹庵镇贫困户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取水设备净化器)采购项目中提供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被质疑不实。经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检测的水质报告,无所投产品的设备质量检测报告。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略)
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第(略)条规定,“第十三条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的规定,参照田家庵区曹庵镇贫困户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取水设备净化器)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2位的滁州扬子沃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供货期:(略)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人民政府、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法:(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通知
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人民政府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田家庵区曹庵镇贫困户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取水设备净化器)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