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略)(略)年1月(略)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河津市防震减灾中心防震减灾科普教育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信息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2截止时间:(略)(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略)年3月6日(略)时(略)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2截止时间:(略)年3月6日(略)时(略)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要求如下:
(1)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时只允许委派1名代表来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措施(带口罩和手套);(2)投标企业的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企业所在地社区或单位的证明(无发热、咳嗽、胸闷等情况,没有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接触史或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居家隔离达(略)天以上);(3)投标企业参会人员若是运城地区以外人员需提交当地卫健部门出具的健康证。(4)投标企业参会人员在开标室内要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不要随意交谈,递交材料时按照顺序保持一定距离逐一递交;(5)投标企业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迅速离开公共场所,评标结果在2个工作日后在原招标公告相对应的网站上查看;(6)进场交易要全方位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
以上变更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略)室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略).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