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养护中心沥青混合集料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
投标人应是经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文件(苏建质【(略)】(略)号)中所列备案企业(面层集料);如不是前述所列备案企业,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沥青混合料集料、高料等生产加工)。
现修改为:
投标人应是经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文件(苏建质【(略)】(略)号)中所列备案企业(面层集料);如不是前述所列备案企业,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玄武岩或石灰岩开采、沥青混合料集料、高料等生产加工)
(三)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开评标时间推迟至:(略)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资料”中:
投标人如不是经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文件(苏建质【(略)】(略)号)中所列备案企业(面层集料)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沥青混合料集料、高料等生产加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现修改为:
投标人如不是经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文件(苏建质【(略)】(略)号)中所列备案企业(面层集料)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玄武岩或石灰岩开采、沥青混合料集料、高料等生产加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联 系 人:(略)
(2)联系电话:(略)
(3)联系地址:(略)
(4)邮编:(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略)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