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0分; (2)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0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2、造价负责人(1人):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1.0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0分。【本项最高得 2.0分】 3、安全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得1.0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加1.0分。【本项最高得2.0 分】 4、施工员(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得1.0分;同时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加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5、质量员(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得1.0分;同时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加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略) - 上述人员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能互相兼任,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核发,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 以上人员同时须提供投标人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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