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质量标准:(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同时于公告期内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登记。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2)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营业范围,具备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6)资格审查:(略)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行为、行贿犯罪行为、异常经营情况、限制从业情况、税收违法立案情况等查询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信用中国》(https:(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查询结果为准。
三、更正的事项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签订合同后(略)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及编制报告工作,特此更正。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鸡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略)]3号文件通知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断传播途径,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本项目相关时间、地点安排均为暂定,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调整,请各供应商以相关公示为准。
(2)本次公告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发布。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