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打印机、复印机租赁及自有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编号:(略)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略)
招标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答疑部分:
1、标书第(略)页4.9本项目涉及乙供的必须提供全新机器。复合机和打印机都要全新吗?
答:(略)
2、标书第(略)页3.2.4及3.2.5、第(略)页3.4.2.3要求所用耗材、维修配件必须是对应品牌原厂全新合格产品。耗材、配件必须要使用原厂全新耗材吗?可以使用兼容通用耗材吗?
答:(略)
3、标书第(略)页4.2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故障报修,必须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周六周日、国庆元旦、春节等假期是否也需正常响应?
答:(略)
4、标书第(略)页技术商务评审表中第3条人员配置原则的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成立服务团队并提供相关人员技术证明。服务团队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证明时是否要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答:(略)
5、标书第(略)页3.2.(略)条代理人参与投标时,需要在技术商务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不要求公证;标书第(略)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备注说明中要求公证。法人授权书是否需要公证?
答:(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政编码:(略)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监督投诉邮箱:(略)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