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工程动车调试安全管理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和招标人的实际要求,现对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工程动车调试安全管理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
答疑部分
1、 请招标人明确项目经理等人员配置是否3条线路共用,还是需要配置3套人员编制。
答:(略)
2、 请招标人明确提供商务部分的业绩的时间,招标文件没有明确。
答:(略)
3、 投标文件格式8.1资格声明函中:
(1)我方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2)一份签名者保证资格文件中的所有说明为真实、正确的证书,以及一封由我方开户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
1)资格申明指的是否为资格声明函;
2)“签名者保证资格文件中的所有说明为真实、正确的证书”是否格式自拟,原件装订在商务卷正本中;
3)“由我方开户银行(银行名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否格式自拟,原件装订在商务卷正本中。
答:(略)
4、 商务偏离表中如无偏离,是否写“无”。
答:(略)
5、 请提供6、7、8号线电客车到达苏州进场时间及批次数量。
答:(略)
6、 技术标中“本项目投入的管理人员配置计划表”中相关人员是否按照用户需求书3.5.1.2配置即可。
答:(略)
二、 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P(略)页和P(略)页第8项“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修改为“投标文件提出的服务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以下无正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