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9.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略)、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四、执行要求
(二)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南京市江宁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经费为固定金额扶持,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
1、为实现项目预期目标而付出的直接相关成本。
2、项目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购置,不得直接向受益对象发放现金,不得发生其他捐赠、赞助支出。
3、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符合规定的社会服务活动。
4、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现更正为:
9.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四、执行要求
(二)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南京市江宁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经费为固定金额扶持,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方案设计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
1、为实现项目预期目标而付出的直接相关成本。
2、项目资金不用于固定资产购置,不得直接向受益对象发放现金,不得发生其他捐赠、赞助支出。
3、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用于开展符合规定的社会服务活动。
4、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者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江宁区第八届公益创投项目前期征集对接所产生的相关劳务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略)、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办公室地址:(略)
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