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考核要求 | 分值 | 得分 |
1 | 团队建设 | (1)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经过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并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2)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名,其中团队人员结构应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中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其他健康管理师、医师(专职或兼职)、护士(专职或兼职)、营养师、理疗师、家政、维修等专业人士若干名,并持有相关资格上岗,或经过专业培训;(3)助老员人数与服务对象比例不低于1:(略) | (1)管理人员:(略) | (略) | |
2 | 服务管理 | 各项制度健全,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急保障制度、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居家老人上门服务规范及流程,投诉反馈机制等。 | 查看制度,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3 | | 规范开展助洁、助餐、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助购、精神关怀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需求)。第一次服务开始前,依据老人志愿,为不同类型老人制定全年服务套餐计划(每年精神慰藉服务次数不能超过1次)。按计划开展服务。 | 1、若计划变更需提前(略)小时在平台上申请服务变更。未提前申请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工单要与系统派单一致,通过查看系统服务照片、服务清单以及服务时长内查看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规范、流程、质量等,每发现一个问题工单扣0.2分,扣完为止。问题工单包括但不限于:(略) | (略) | |
4 | | 每月对服务人员服务技能及服务规范,进行1次培训,每位服务人员培训时长不少于3小时。 | 查看台账、培训教程及培训记录。每少一次培训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5 | | 定期开展回访工作,每月电话回访不低于服务总人数的(略)%,每月入户回访率不低于1%。 | 抽查回访记录、照片。每低于一项指标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6 | | 每月定期向采购方汇报上月居家老人上门服务情况。每月(略)日前向采购方提供上月的服务工单结算明细表及月总结(包括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 1、查看结算工单台账。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2、月报表中无法提供财务报表及凭证(含助老员工资等)的扣8分。助老员工资低于(略)元/小时的,扣8分。 | 8 | |
7 | | 助老员上门服务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服务记录仪。 | 查看系统服务工单,每一单未穿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8 | | 有完整的服务记录(含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情况统计,派工情况,服务工时、服务情况反馈)。 | 查看系统工单,工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2 | |
9 | 服务成效 | 服务覆盖率(略)%(当季服务覆盖率=当季服务总人数/当季民政局提供人数*(略)%)。 | 服务覆盖率在(略)%<覆盖率≥(略)%(含)扣4分,(略)%<覆盖率≥(略)%(含)扣6分,覆盖率<(略)%扣8分,扣完为止。注:(略) | 8 | |
(略) | | 回访中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达(略)%。(满意率需去除答复不清楚数、无效号码、无法接通、空号、停机、非本人号码等服务信息不准确工单) | 每季度从服务记录中随机抽取5%电话回访及5%户入户回访,其中满意度在(略)%<满意度≥(略)%(含)扣5分,(略)%<满意度≥(略)%(含)扣(略)分,满意度<(略)%扣(略)分,扣完为止。 | (略) | |
(略) | | 政策知晓率(略)%。助老员开始服务前张贴“服务告知单”,并主动告知来意,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 回访过程中询问老人及其家属是否知晓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发现不知晓的一户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
(略) | | 服务投诉率。 | 此项由区民政局提供日常投诉工单或回访中明确投诉意向的,每接到一次投诉扣且投诉为实事的0.5分,扣完为止。 | 5 | |
(略) | | 建立服务对象个人档案(包括服务对象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老人类别、家庭情况等),并在平台中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电话准确率(略)%,住址准确率(略)%。 | 回访过程中有1户电话不准确扣0.1分,有1户地址不准确扣0.1分,扣完为止。 | 5 | |
(略) | | 承接方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政策宣传,每个月在区级或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不少于1次。 | 区级以上0.5分/篇,市级以上1分/篇(具体媒体详见细则备注)。 | 3 | |
(略) | 站点考核 | 日间照料。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上门服务等项目,做到有服务、有记录。每个站点接待服务居民不得少于(略)人次/年。 | 查看台账,共计5分,若未达到(略)人次则对应比例得分。 | 5 | |
(略) | | 社区活动。为社区内老人开展文体娱乐、健身康复、医疗保健等服务,(略)场/年,(略)人次/场。 | 查看服务记录,走访服务对象,服务场次及服务人数不足,扣5分。注:(略) | 5 | |
(略) | | 发展社区志愿者 | 1、发展志愿者包括志愿者建档、记录志愿者服务时数等,提供相关台账备查。2、项目期内至少组建1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提供相关名册备查。 | 5 | |
(略) | 加分项 | 提炼和推广优秀品牌实践成果(案例)不少于1个。 | 在项目结束后形成高质量文字报告,有得2分。 | | |
(略) |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政策、活动等宣传报道,每季度在目标任务基础上,多一次宣传报道,可以获得一次加分。 | 国家级报道加1.5分,省级报道1分,市级以上0.5分,每季度最多得1.5分。 | | |
(略) | | 机构因淮阴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项目受表彰奖励情况。 | 获得区级表彰得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每季度最多得2分。 | | |
(略) | | 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原有人数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人,多加1分。 | 查看服务记录、技能证书、合同协议、缴纳本区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服务于本项目,符合要求每增加1人,多加1分。最高加3分。 | | |
(略) | 否决项 | 合同内规定的其他取消合作事项。(如安全生产问题、项目资金使用比例未按采购合同要求、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未达合同要求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