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遴选文件中“(略)年参选人在南通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保费规模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5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5分,第五名得2分,第六名得1.5分,第七名得1分,第八名得0.5分,之后不得分。”现更改为“(略)年参选人在南通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月均保费规模总和由高到低排名,对于部分地区有月份没有开展农险业务(即行业报表中该地区相应月份农险保险保费收入为0的),去除未开展农险业务的月份计算月均保费规模后,再加总计算南通地区月均规模。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5分,第三名得3分,第四名得2.5分,第五名得2分,第六名得1.5分,第七名得1分,第八名得0.5分,之后不得分。”
原遴选文件中“根据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市区承保机构(略)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的评级结果,达到“优”等级的得(略)分;“良”等级得7分;其他不得分;没有参与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提供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文件《关于南通市(略)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和服务评价的报告》。”现更改为“根据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市区承保机构(略)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的评级结果,达到“优”等级的得(略)分;“良”等级得7分;其他不得分。没有参与南通市评价的,根据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承保机构服务评价的最新年度评级结果,达到“优”等级的得(略)分;“良”等级得7分;其他不得分。没有参与上述评价的,对应“良”等级分值。提供南通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文件《关于南通市(略)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和服务评价的报告》或最新年度江苏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承保机构服务评价结果的文件。”
原遴选公告、遴选文件中与本变更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变更通知为准。
请各参选人根据企业情况参与遴选,及请各参选人持续关注平台发布的信息,给参选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
(略)-(略)-(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